在交屋前安排最后一次走访
最后走访不是仪式,也不是再看一次自己喜欢的房子。它有三个具体的目的,而每一个都关系到你成交后会遇到什么。
三个目的
第一,确认约定的修缮确实做了、而且做到约定的程度。
第二,确认房子的状况跟你上次看到的一样——搬家过程可能造成损坏,设备也可能在这段期间出问题。
第三,确认该留下的东西都在、该搬走的都搬走了。
时间点越接近成交越好
理想的安排是成交前的最后一两天,最好是在卖方完全搬空之后。因为家具搬走之后你才看得到地板、墙面、以及原本被遮住的地方。
但也要留一点缓冲——如果发现问题,你需要时间处理。所以压在成交当天早上不是好安排,除非没有别的选择。
要带的东西
空手去等于白去。这几样一定要带。
- 可以问谁
- 约定修缮的清单,以及对方提供的完成证明
- 约定留下的物品清单
- 验屋报告,特别是你提出的那几项
- 第一次看房时拍的照片
- 手机,用来拍照与测试
发现问题时的处理
当场拍照,并立刻通知你的仲介。不要想着「成交之后再处理」——成交之后你的筹码就没有了。
而处理的方式取决于合约怎么写。所以在最后走访之前,先问清楚:如果发现问题,我有哪些选项?进程是什么?时间够不够?
也做几件实际的事
既然人都在里面了,顺便处理几件搬进去会用到的事。
确认钥匙、遥控器、密码的数量与交接方式;记下水电瓦斯的表读数并拍照;确认垃圾与回收的摆放位置;以及确认总水阀与电箱的位置——本站另有一篇建议在验屋时就问过这些,最后走访可以再确认一次。
本文的范围
本文只说明走访的目的与该准备的事项,不评估任何房产的状况,不解释任何合约条款的效力,也不构成法律建议。发现问题时的处理方式以你签署的合约与合格专业人士的说明为准。
重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