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做到一半,人不來了:先把現況固定下來
「下週就回來」聽了三次之後,這件事已經從進度問題變成另一種問題。而多數人在那幾週裡只是一直等與一直打電話,沒有留下任何可以往下走的東西。這一篇講的是停工的當下要固定什麼、催的時候怎麼催才算數、以及決定要換人的時候要先做完哪幾件。
先把現況拍下來,當天就拍
做到哪裡、材料在不在現場、有沒有拆到一半的東西——這些在幾週後會變得說不清楚。本站另有一篇(在工具站)談拍照存證怎麼拍才有用,一張遠景、一張近拍、當天寄出去。
同時把已經付出去的錢列一次:日期、金額、付款方式。本站另有一篇(在金錢站)談付款憑證要留多久、留哪一種。
催的方式要換成留得下紀錄的
電話催沒有留下任何東西。改成訊息或 email,內容只要三行:現在做到哪裡、原本說好什麼時候完成、請問接下來的日期。
本站另有一篇(在工具站)談一直沒有回音的時候多久算久、之後換哪個管道。這一類的判斷標準是有沒有一個明確的日期,不是等了幾天。
手上那份文件,現在要重讀一次
當初的報價或合約上通常寫了付款的節點、完成的時間、以及變更要怎麼處理。本站另有一篇談取得修繕項目的實際報價,而不是用猜的。
找出來的東西寫成一頁:講好的範圍、講好的日期、已付的金額、以及實際完成的比例。這一頁是之後任何一種處理的起點。
還沒付的部分,先停住
後面的款項在對方回來之前不要先付。這一點聽起來理所當然,但實際上最常見的情況是「他說再付一筆就可以進材料」。
本站另有一篇(在工具站)談對方要你現在就決定,先分清楚那個期限是誰定的。要你立刻再付一筆的時候,那個急迫感是誰的,值得先想一下。
要換人的話,先做完三件
換人之前要有這三樣,否則下一個人接手的時候會重估、重做、或者不願意接一個做到一半的工程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自己找承包商。找下一個的時候,那一篇的查證步驟要做得比上一次更完整。
- 可以問誰
- 現況的完整照片與一份文字描述
- 已完成與未完成的逐項清單
- 已付金額與付款憑證
牽涉到申請或許可的話,先確認狀態
有些工程當初是用對方的名義送件的。人不見了之後那件事的狀態需要確認,因為它可能會影響之後的驗收或轉手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房子的紀錄本,散在各處的東西收成一份。這一次的所有紀錄,包括停工的時間點,都放進那一份。
本文的範圍
這一篇講的是可以自己完成的紀錄與整理順序,寫的是做法。不判斷任何合約的效力或違約與否,不評估任何金額或工程品質,不敘述任何地方對施工、許可或糾紛處理的規定,也不構成法律或財務建議。
涉及權利義務的判斷請諮詢合格的專業人員;施工與安全相關的處理,請交由合格的專業人員。
重點
停工的當天就拍:做到哪裡、材料在不在、有沒有拆到一半的東西,同時把已付的錢列成日期金額與付款方式。催的方式換成訊息或 email,三行就好——現在做到哪裡、原本說好什麼時候、接下來的日期是什麼。手上的報價或合約重讀一次,寫成一頁:講好的範圍與日期、已付金額、實際完成比例。後面的款項在對方回來之前不要先付。要換人的話先備齊現況照片與文字描述、逐項的完成清單、已付憑證。用對方名義送件的申請要確認狀態。全部進房子的紀錄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