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需求分成必要與加分兩欄,各不超過五項
看房看到第五間之後,記憶會開始混在一起,而喜歡上某個特點會讓人自動忽略其他問題。事先寫下來的清單,作用是在那個時刻替你擋一下。
為什麼要限制在五項
不設上限的清單等於沒有清單——每一項都重要,就沒有東西可以拿來取捨。強制限制在五項,會逼出真正的優先順序。
而寫下來的過程本身有價值:很多人是在被迫排序時,才發現自己以為的必要其實是加分。
必要那一欄的判準
一個實用的測試是:如果這一項不滿足,我會不會因此不買?答案是「會」的才放必要欄。答案是「會有點可惜」的,屬於加分欄。
另一個角度是:這一項事後能不能改?地點、學區、通勤距離改不了;廚房樣式、地板、油漆可以。改不了的東西比較適合放必要欄。
和同住的人分開寫,再對照
這是最容易被跳過、但影響最大的一步。兩個人各自寫,再拿出來比對——兩份必要清單常常不一樣,而且差異往往出乎雙方意料。
越早發現越好。在看房現場才發現雙方對「必要」的認知不同,通常會變成當場的爭執,而不是討論。
- 可以問誰
- 各自寫,寫完再交換
- 找出兩份都出現的項目(那是真正的共識)
- 只出現在一份上的,討論它為什麼在那個人的必要欄
看房時怎麼用
帶著清單去,每看完一間就對照一次,並記下哪幾項不符合。回家後比較的是紀錄,不是印象——印象會被最近看的那間影響。
看過八到十間之後,回頭改一次清單
第一版清單是在還沒看過任何房子的時候寫的,所以它一定有幾項是憑想像。看過八到十間之後,你會發現某一項從來沒有被真正檢驗過,或者某一項你其實一直在妥協——那它就不該在必要欄。
改的時候還是維持各五項的上限。清單的價值來自它會逼你排序,一放寬就沒有用了。
這兩欄之後會被用到的幾個地方
清單列完不是結束,它會在看房、比較、以及決定預算的時候各被拿出來用一次。每一次用法都不太一樣。
以下各篇分別是那幾次。
- 可以問誰
- 本站另有一篇談每次看房都帶同一份清單,那份清單的欄位就從這兩欄來
- 本站另有一篇談看了幾間之後怎麼把紀錄變成同一種格式來比較
- 本站另有一篇談每間看過的房子都當場寫下三個缺點
- 本站另有一篇談想清楚你打算住多久,因為買賣兩端都有成本
- 本站另有一篇談核准額度不是你的預算,那是貸款方的風險計算
本文的範圍
這一篇講的是可以自己整理的需求分類方式。不判斷任何條件的重要性,也不構成任何不動產方面的建議。
重點
兩欄各不超過五項,超過就等於沒有排序。跟同住的人分開寫再對照,差異的地方才是要談的。看過八到十間之後回頭改一次——那時候才知道哪幾項是真的必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