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間看過的房子都當場寫下三個缺點
本站另有一篇講看房要帶同一份清單。這一篇講的是清單之外、但可能更重要的一個習慣:不管多喜歡,都要寫出三個缺點。
為什麼要強迫自己找
當一間房子讓你有感覺的時候,注意力會自動偏向支持那個感覺的證據。你會看到寬敞的客廳,而不太會注意到只有一間浴室。
這很正常。而正因為它是自動的,才需要一個機械的規則來抵銷:確保你在喜歡的同時也看到了代價。
規則本身很簡單
離開之後、去下一間之前,寫下三個缺點。硬性規定就是三個,不能少。
如果你覺得這間房子沒有缺點,那更要寫——寫不出來通常代表你還沒看仔細,或者已經進入不想找問題的狀態。兩種都值得注意。
缺點要具體
「感覺有點小」不算,「主臥放不下我們現在的床,而且沒有衣櫃空間」才算。具體的缺點之後可以被評估——可以解決嗎?要花多少?我能忍受嗎?籠統的感覺不行。
也盡量分清楚哪些是可以改的、哪些不能。廚房舊了可以換,房子在大馬路旁邊不行。這個分類在比較幾間房子的時候特別有用。
配上一個問題
每個缺點後面加一句:「如果要處理,第一步是什麼?」
有些答案會是「找人估價」,有些會是「無解」。而寫下「無解」這兩個字的過程,本身就會讓你更清楚自己在接受什麼。
幾週後回頭看
看了七八間之後,把所有的三行攤開來看。你會發現兩件事。
第一,某些缺點重複出現——那可能是你的預算或這個地區的結構性條件,而不是個別房子的問題。第二,有些你當初寫下的缺點,現在看起來沒那麼嚴重了,而某些反而變得更重要。這個變化告訴你自己的優先順序在哪裡。
決定之前再看一次那三行
真的要出價的時候,把那間房子的三個缺點再讀一次。這時候你已經投入了感情與時間,而那三行字是你在比較冷靜的時候寫的。
讀完還是想買,那很好——你是在知道代價的情況下決定的。這篇的目的只有這樣。本站另有一篇談看了幾間之後怎麼比,先把紀錄變成同一種格式。那三行就是比較時最有用的一欄。
本文的範圍
這一篇講的是可以自己記錄的比較方式。不判斷任何房屋的條件,也不構成任何不動產方面的建議。
重點
不管多喜歡都寫下三個缺點,而且要具體到可以查證。每一個缺點配一個要問的問題。幾週之後回頭看那三行,判斷會比當下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