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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LIVE IN USA加州房地產考照

The big picture

一筆交易的全貌

先看地圖,再走小路:所有單元都在同一筆交易裡。

考照書通常一章一章教:財產、產權、代理、合約、融資……每一章都像獨立的一門課,讀完還是不知道它們怎麼連在一起。

其實所有章節都在講同一件事:一間房子怎麼從一個人手上,安全、合法地交到另一個人手上。下面用一筆虛構的交易從頭走到尾。每一站都會標出用到哪幾課。先讀一遍,知道每個知識點在交易裡的位置,之後讀到哪一課都能回來對照。

登場人物:周小姐,剛考過 salesperson 執照的新手經紀人(也就是考上以後的你);陳先生、陳太太,Irvine 一間三房獨棟屋的屋主,準備賣房;林家,第一次買房的一家三口。

Stations・交易的每一站

12 站

  1. 入行:執照掛在 broker 名下

    周小姐考過 salesperson 執照,但還不能自己接案收錢。她要先找一位 broker,把執照掛在他名下,由 broker 監督她的工作。之後她賺的每一筆佣金都先付給 broker,再由 broker 依雙方約定分給她。

    想一想:為什麼 salesperson 不能直接向客戶收佣金?broker 為什麼要替她的錯負責?

  2. 接案:簽 listing,開始替賣方工作

    陳家約周小姐來家裡談。簽 listing 之前,周小姐先把代理關係揭露表交給他們、請他們簽名確認收到,說明她代表誰、對誰負什麼責任,接著簽下 exclusive right to sell listing。從這一刻起,她所屬的 broker 就是陳家的代理人,對陳家負 fiduciary duty:忠誠、保密、盡力、誠實回報。

    想一想:代理關係什麼時候開始?周小姐知道「陳家其實急著搬家,便宜一點也肯賣」,可以告訴買方嗎?

  3. 先弄清楚:到底在賣什麼

    房子登記在陳先生、陳太太兩人名下,是夫妻的共同財產,所以之後賣房的文件要兩個人都簽。陳太太想把飯廳的水晶吊燈帶去新家;它已經固定在天花板上,屬於 fixture,要在合約裡寫明排除,不然就跟著房子賣給買方。周小姐也把產權資料上的 legal description 抄下來,確認賣的是哪一塊地。

    想一想:哪些東西跟著房子走、哪些可以帶走?為什麼夫妻兩人都要簽?

  4. 定價:這間房子值多少

    周小姐找了附近三間最近成交、條件相近的房子,依面積、房間數、屋況一項一項調整,做出一份市場比較分析,建議售價。這不是正式的 appraisal;買方的貸款銀行之後會另外請持照估價師估價。

    想一想:比較法為什麼要「調整比較物件」而不是調整自己的房子?如果最後估價低於成交價會怎樣?

  5. 揭露:把知道的問題寫出來

    陳家填寫 Transfer Disclosure Statement,寫下前年屋頂漏水修過;自然災害揭露報告(NHD)顯示房子位在 earthquake fault zone 地震斷層帶內;社區有 HOA,要提供 CC&Rs 和財務文件。周小姐自己也要做合理的目視檢查,把看到的問題寫進揭露。

    想一想:賣方說「照現況賣(as is)」,還需要揭露嗎?經紀人自己看到的問題要不要寫?

  6. 上市:廣告與帶看

    周小姐把房子放上 MLS,廣告上印著她的姓名、DRE 執照號碼和 responsible broker 的名稱。開放參觀時,每一組客人都一視同仁:不能因為種族、宗教、家庭狀況等而拒絕介紹或改變條件。有買方問「附近學區的族群組成怎樣」,她說明依公平住房規定不能談社區的族群組成,只提供學校的公開評鑑網站讓買方自己查。她雖然代表賣方,對買方仍然要誠實,已知的重大瑕疵不能隱瞞。

    想一想:代表賣方的經紀人,對買方有什麼責任?哪些話不能說?

  7. 出價與簽約

    林家透過自己的經紀人出價。陳家還價(counter offer),原本的出價就失效;林家簽名接受還價,並把接受通知傳達給陳家,合約才成立。買賣合約寫下價格、訂金、貸款條件、檢查與估價的 contingency、交屋日期。房地產買賣合約一定要書面,並由被要求履約的一方簽名(statute of frauds)。

    想一想:還價之後,林家還能回頭接受原本的條件嗎?為什麼房地產合約一定要寫下來?

  8. 訂金與 escrow

    林家開了一張訂金支票。經紀人不能把它存進自己的帳戶,要依規定在三個工作天內交給 escrow 或存入 broker 的 trust account,並記帳。雙方開立 escrow:escrow 是中立的第三方,照雙方簽的指示收錢、收文件,條件都達成才放款、完成過戶。

    想一想:經紀人把客戶的錢和自己的錢混在一起,錯在哪裡?escrow 能不能幫其中一方做決定?

  9. 貸款:銀行也有條件

    林家申請一般貸款,頭期款 20%。銀行請估價師估價、查信用,給他們 Loan Estimate。過戶前,林家要簽 promissory note(承諾還錢)和 deed of trust(拿房子當擔保)。陳家原本的房貸有 due-on-sale 條款,房子一賣,貸方可以要求全部還清;實務上由 escrow 從賣屋款直接還掉。

    想一想:為什麼要同時簽兩份文件?頭期款 20% 對貸款條件有什麼影響?

  10. 產權:房子身上卡著什麼

    產權公司出了 preliminary title report,列出:陳家的房貸、電力公司沿後院的 easement,還有一筆承包商的 mechanic's lien,因為兩個月前換熱水器的工程有一筆尾款沒付。房貸和 mechanic's lien 要在過戶時用賣屋款清掉;easement 會跟著房子留給林家。過戶時林家拿到 owner's 產權保險(南加州習慣由賣方付保費,實際依合約),銀行另外拿 lender's policy;保的是保單日期以前就存在、但產權調查沒發現的問題,例如偽造的契據、漏掉的 lien。

    想一想:哪些負擔過戶時會清掉、哪些會留下來?產權保險保的是過去還是未來?

  11. 過戶:錢、契據、登記

    陳先生、陳太太簽 grant deed,escrow 收齊林家的頭期款和銀行的貸款後,把 deed 送到郡政府登記。這個稅務年度(7/1–6/30)的房屋稅按日分攤:交屋前由陳家負擔,交屋後由林家負擔,交屋當天算誰的依合約約定。documentary transfer tax 依郡的慣例和合約約定,通常由賣方負擔;escrow 也依規定處理加州的預扣稅。佣金依 listing 和買方代理合約的約定,由 escrow 付給雙方的 broker(買方 broker 的報酬可能由賣方或買方支付),周小姐的佣金再由她的 broker 分給她。

    想一想:為什麼要登記?房屋稅怎麼按日算?佣金為什麼先付給 broker?

  12. 之後:房子的下一段人生

    林家搬進去後申請 homeowners' exemption,也收到一張 supplemental tax bill,因為房屋稅依新的成交價重新評估。幾年後他們把房子出租,要處理押金和租約;想加蓋一間 ADU,要照州的 ADU 法規和市政府的規定申請許可;HOA 可以訂外觀等合理限制,但不能實際上禁止(Civil Code §4751)。周小姐這邊,她的 broker 要把交易文件保存 3 年,執照每四年續一次,續照前要完成繼續教育。

    想一想:為什麼新屋主會多一張稅單?房東收押金、要房客搬走,有哪些規矩?

還沒出現的課(例如法拍、政府貸款、租賃管理、土地分割、所得稅),都是這條主線的分支:交易出問題時怎麼辦、換一種買方或物件時規則怎麼變。讀到它們時,想一想它們接在哪一站旁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