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WELIVE IN USA加州房地產考照

什麼事一定要有執照

When a License Is Required (and Exemptions)

未開始· 約 13 分鐘加州特有數字可能會變
先看單元 1 導覽(約 3 分鐘)

Opening question・先想一個問題

蔡先生的朋友拿到六位屋主的 power of attorney(授權書),替他們賣房,每筆收 2%。持授權書的人不是可以免執照嗎?他到底需不需要執照?

At a glance・一張圖看懂這一課

替別人收錢做不動產交易要執照;賣自己的房子、律師、持授權書的人、公寓駐點經理等不用。

  1. 「期待之後拿報酬」也算為了報酬,沒收錢不等於免執照
  2. 無照執業最高罰 $20,000、關六個月或兩者並罰,也不能告人討佣金
  3. 承做 1–4 戶住宅貸款,還要另拿 MLO(貸款專員)加簽

Framework・框架

三個問題:載誰、收錢、是不是白牌車

Remember・記住這句

自己的房子、授權書、律師服務、法院指派、駐點經理 → 不用執照;拿豁免當生意做 → 要執照。

Why this rule・為什麼有這條規則

執照保護的是把交易交給別人的消費者,所以法律只管「替別人、為了報酬」的人。一般的理解是,豁免的人已經有別的把關:律師有律師執照、法院指派的人受法院監督、授權書是屋主親自選定的一個人。豁免一旦被拿來當生意做,就回到原本的風險,所以法律明文規定不能用豁免規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