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綠卡考加州地產執照 有 ITIN 就能申請 執業另看工作許可
更新 2026-09-24閱讀約 15 分鐘

沒有綠卡考加州地產執照,就 DRE 發照這一端是可以的。2016 年 1 月 1 日起,DRE 不再要求申請人證明在美國的合法身分,只要提供 SSN 或 ITIN;州法也規定不得只因公民或移民身分拒發執照。要分清楚的是,拿到執照不代表可以合法工作:工作許可歸聯邦移民法管,H-1B、F-1 等身分能不能執業,要問移民律師。
Key points・先看重點
- 沒有綠卡也能申請,DRE 收 SSN 或 ITIN,不問移民身分。
- 2016 年 1 月 1 日起,DRE 不再要求在美合法居留證明。
- ITIN 只用於聯邦稅務,不代表可以在美國工作。
- 能不能執業看工作許可,H-1B、F-1 等身分要先問移民律師。
沒有綠卡考加州地產執照 發照不看移民身分
改變來自 2014 年的 SB 1159。這個法案新增 B&P Code §135.5(消費者事務部旗下發照機關不得以公民或移民身分拒發執照,最晚 2016 年 1 月 1 日落實),也修改了 §30(SB 1159 法案全文)。DRE 的 SB 1159 公告寫明: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收件的執照申請,不再要求在美合法居留證明,但仍要提供 SSN 或 ITIN。
B&P Code §30 把規則寫得更細:DRE 向個人申請人收 ITIN 或 SSN;收號碼時,發照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揭露公民或移民身分;其他條件都符合的申請人,不得只因公民或移民身分被拒發。
所以常見的搜尋問題「無身分能不能考牌」「沒有綠卡能不能考地產牌照」,就 DRE 發照這一端,答案是可以。其他條件跟公民申請人一樣:年滿 18 歲、修完三門課、考過州考、按指紋,流程見加州房地產執照怎麼考。
沒有 SSN 就用 ITIN 申請,ITIN 向 IRS 申請
合併申請表 RE 435 與執照申請 RE 202 的第一欄都是 SSN 或 ITIN,必填。B&P §30 另規定,申請人沒有提供號碼,發照機關不處理首次執照申請。
ITIN 是 IRS 核發的 9 位數納稅識別號碼,給有聯邦報稅需要、但不符合 SSN 資格的人。依 IRS 的 ITIN 說明,申請用 Form W-7,連同聯邦報稅表與證明文件郵寄或臨櫃送件;IRS 寫的處理時間是 7 週,報稅季(1 月 15 日到 4 月 30 日)或從海外申請要 9 到 11 週。要報考的人,把這段時間排進時程。
能拿照不等於能工作 執照與工作許可是兩件事
DRE 發照看的是州法條件:年齡、課程、考試、指紋與誠信。能不能在美國工作、替誰工作、以什麼方式收錢,是聯邦移民法的問題,由 USCIS 等聯邦機關主管,DRE 不審。
地產經紀的工作方式也要一起看。Salesperson 一定要掛在 responsible broker 名下、受 broker 監督,佣金只能由自己的 broker 付(B&P Code §10137)。Broker 和 salesperson 可以約定成員工或獨立承包商(independent contractor),這在 Real Estate Law 上不影響 broker 的監督責任;但這種安排在移民法上怎麼評估,要交給移民律師。兩者的關係在課程的Broker 與 Salesperson 的關係有完整說明。
H-1B、F-1、H-4 與綠卡申請中,各要先問的點
| 身分 | USCIS 怎麼說 | 開始執業前要問律師的點 |
|---|---|---|
| H-1B | 由雇主送 Form I-129 申請,用於 specialty occupation(專業職位)工作 | 在 H-1B 雇主以外替 broker 做事、收佣金,需不需要另外的申請?兼職可不可以? |
| F-1 留學生 | 第一學年不能校外工作;之後的 CPT、OPT 要跟主修相關,開始工作前要取得學校 DSO 與 USCIS 的授權 | 在學期間考照、持照但不執業可不可以?OPT 期間能不能當地產經紀? |
| H-4 | 部分 H-4 配偶在 H-1B 配偶已啟動綠卡程序時,可以用 Form I-765 申請工作許可(EAD) | 手上有沒有 EAD?EAD 的期限和續期怎麼接? |
| 綠卡申請中 | 已送出永久居留申請的人,可以用 Form I-765 申請 EAD | EAD 核准前能不能執業? |
表中資料出自 USCIS 的 Wor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、H-1B 說明與學生工作規定。L-2、E 類等其他依親或工作身分,規定各不相同,一樣先問律師。問律師時,把「持照但不執業」「兼職收佣金」「以獨立承包商身分收款」拆成三個問題分開問,答案可能各不相同。
本業是工作簽證、想兼職當經紀的人,除了身分,還有本業利益衝突要處理,見兼職當加州地產經紀。
DACA 與沒有合法身分的申請人
就 DRE 這一端,規則一樣:有 SSN 或 ITIN,符合年齡、課程、考試與指紋條件,就能申請,DRE 不得只因移民身分拒發。
工作這一端不同。依 USCIS 的 DACA 頁面,DACA 持有人可以申請工作許可(Form I-765);DACA 的首次申請目前受法院判決影響,USCIS 收件但暫不處理,續期仍照常受理,已核發的 DACA 與 EAD 在到期前有效。狀態變動快,以 USCIS 當期公告為準。
沒有合法身分、也沒有工作許可的人,可以依州法拿到執照;拿照後能不能執業、以什麼方式執業,本文不回答,請找移民律師。
申請表問什麼,背景調查怎麼走
以 DRE 的合併申請表 RE 435(Rev. 6/24)為例,申請人要填:
- SSN 或 ITIN、生日、法定姓名、曾用過的名字
- 是否住在加州;不住加州要附經公證的 Consent to Service of Process(RE 234)
- 軍人與眷屬身分(可申請加速處理)、是否持有或曾持有加州地產執照
- 四題背景問題:執照是否曾被拒發、停權、限制或撤銷;有沒有進行中的執照懲戒;是否依 Penal Code §290 登記為性犯罪者;是否曾被行政機關或專業公會命令停止某些行為,或因違反倫理被處分
- Working status:有沒有 responsible broker;沒有的話,執照以非執業狀態核發
表上沒有公民或移民身分的欄位。背景調查靠指紋:申請人用 Live Scan(RE 237)按指紋,資料送加州司法部(DOJ),也用來查 FBI 的犯罪紀錄;DRE 收到 DOJ 報告前不會發照,報告顯示有犯罪紀錄時可能再調查。外州居民可以回加州按,或用 FD-258 指紋卡寄給 DRE(外州申請人說明)。
拿照之後的義務 報稅、定罪通報與地址變更
執照核發後,持照人的義務不分身分,每一位都一樣:
- 稅務:RE 202A 寫明,加州 Franchise Tax Board 與稅務及規費管理局(Department of Tax and Fee Administration)會把納稅資料提供給 DRE,未繳清稅款可能導致執照被停權或拒發。
- 定罪通報:被以重罪(felony)起訴,或有任何定罪(包括認罪或 no contest),30 天內要書面報告 DRE,不能等到續照(B&P Code §10186.2)。
- 聯絡資料:地址、電話、email 變更,30 天內通知 DRE;DRE 寄到登記 email 的通知會被推定已送達(B&P Code §10162)。
- 續照:執照四年一期,續照前要完成 45 小時繼續教育(CE)。
台灣或其他國家的房仲證照在加州不能直接用,見外州執照搬到加州要重考;考上之後可以做哪些工作,見站內的考上之後頁。
常見問題
沒有 SSN 可以申請嗎?
可以,用 ITIN。DRE 申請表第一欄是 SSN 或 ITIN 擇一,必填;兩個都沒有,DRE 不會處理首次執照申請。ITIN 向 IRS 用 Form W-7 申請,一般處理時間約 7 週。
Can I get a California real estate license on an H-1B visa? H-1B 可以兼職當地產經紀嗎?
考照與拿照,DRE 不看身分。能不能在 H-1B 雇主以外替 broker 工作、收佣金,是聯邦移民法的問題,本文不下結論,請先問移民律師再開始執業。
留學生在學期間可以先考嗎?
DRE 的申請條件沒有排除留學生,有 SSN 或 ITIN、修完三門課就能報考。能不能執業另當別論:USCIS 寫明 F-1 學生第一學年不能校外工作,CPT、OPT 要跟主修相關,開始工作前要取得學校 DSO 與 USCIS 的授權。執業前先問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與移民律師。
綠卡還在排期,拿到照可以先執業嗎?
拿照沒問題;能不能執業,看手上有沒有有效的工作許可。USCIS 說明已經送出永久居留申請的人,可以用 Form I-765 申請 EAD;還在等排期、尚未送件的階段,不在這段說明的範圍內。EAD 的期限、核准前能不能先做,請跟移民律師確認。
申請表會問我的移民身分嗎?
不會。DRE 的申請表只收 SSN 或 ITIN,沒有公民或移民身分的欄位;B&P §30 也規定發照機關在收號碼時,不得要求申請人揭露公民或移民身分。
Sources・資料來源
-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§135.5 (SB 1159)
- SB 1159 (2014, Chapter 752) — Bill Text
-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§30
-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§10137
-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§10162
-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§10186.2
- DRE — SB 1159 Notice
- DRE — Requirements to Apply for a Real Estate Salesperson License
- DRE — Salesperson Exam/License Application (RE 435, Rev. 6/24)
- DRE — Salesperson License Application Instructions (RE 202A, Rev. 10/24)
- DRE — Out-of-State Applicants
- IRS — 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(ITIN)
- USCIS — Wor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
- USCIS — H-1B Specialty Occupations
- USCIS — Students and Employment
- USCIS — Consideration of 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 (DACA)
本文是考照學習資料,內容依撰寫時的加州法規與加州不動產局(DRE)公告整理;費用、表格與規定可能調整,報名前請以 DRE 官網為準。本站與 DRE 沒有隸屬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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